中央層面公車改革交答卷
  專家指出仍有細節待完善
  發放車補後,財政支出數據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需要向社會公佈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2014年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條上多了一項新內容——交通補貼,中央層面的公車改革終於在《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時間節點交上了一份答卷。但面對公車改革在中央層面僅完成第一步,公車如何處理、司機如何分流等問題還未落地;而地方層面的公車改革進程參差不齊。專家表示這份車改的“答卷”,還尚未完成。
  中央層面車改仍有細節待完善,百姓要看到對比數據
  隨著2014年7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陸續發佈,持續了20年的公車改革“破冰”邁出了堅實的一步。2014年底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被封存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最後一張工資條上“交通補貼”的出現更是讓公眾看到公車改革的身影。專家表示,這僅完成公車改革的第一步,政策並非既定的“一紙公文”,不明朗之處還需在改革進程中進一步細化。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凱認為,中央各部委全部完成公車改革應該要有權威的發佈,一方面對改革前後各部委擁有的公車數量,包括通信用車、應急用車、執法車輛和保留的領導用車數量,應向社會公佈;另一方面,改革後發放補貼等形成的財政支出與改革前的對比數據要向社會公佈。“只有將這些數字向社會公佈以後,老百姓才能真正體會公車改革是否徹底。”
  補貼標準如何制定,地方車改不能“一刀切”
  2014年底,在中央層面傳出公車改革的好消息,一些地方黨政機關改革取得進展的消息也紛紛傳出。專家認為,中央先行改革能起到示範效應,但同時各地區情況差異大,落實改革更需要創造性。對於多出來的公車如何處理、補貼標準如何制定,以及公車取消以後公務用車的社會化服務規範怎麼制定,這些車改的重要內容,各地都應結合實際進行探索。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偉說,公車改革要避免“一刀切”。有些崗位平時外出公務活動不多,是否可以不給或少給補貼。而一些縣鄉幹部,轄內動輒幾百個村子,如果公務用車配備不靈活有可能影響日常工作。公車改革可能淪為官員不勤政的藉口,有很多事不是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需要幹部下基層,到群眾中間去瞭解情況。
  汪玉凱表示,地方政策有很大的靈活性,一定要結合實際,給地方充分的自主權,改革才能既成功又有成效。各地做法會有一定差異,但這種差異必須既要保證權力不被濫用,不造成三公消費的巨額開支,也不影響工作的效率。
  國家行政學院高級經濟師安森東也表示,各地要創造性地落實改革內容。改革方案中,只提出地方及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緣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和150%上限要求,而對這塊“蛋糕”的切法各地可以不同。比如可以考慮拿出一定比例(如10%)作為公共統籌部分,用於保障頻繁出勤或支持特殊崗位公務出行的津貼。
  與此同時,安森東表示,公車改革要充分引入市場化機制。如採取公開招投標方式與租車公司合作,讓其提供公務出行服務,在過渡期防止腐敗的同時保障公務出行。關鍵在於市場化服務會產生相應費用,這些費用必須通過公務交通補貼來支付。
  公車改革監管是關鍵,一定要在“陽光下”進行
  歷時20年探索後,目前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需要的是改革的魄力和決心。公車改革如何更好地“兩條腿走路”,使頂層設計和探索前進同步協調發展,對改革的成效至關重要。
  目前,公車改革的大方向是符合民意的,但具體實施起來卻很複雜。汪玉凱指出,“如何制定既符合本地實際又符合改革政策方向,還要讓老百姓覺得合理的改革方案,這個改革不容易,很多方面還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總結經驗,進行有效評估。”
  汪玉凱同時強調,監管在改革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監管不到位,政策就可能變味,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腐敗和浪費。“改革是個持續、動態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安森東也認為,現階段完成中央層面改革的第一步,下一步是各地方案的出台、落實和監督,這些步驟一定要在陽光下進行。“一方面,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的大形勢下,地方政策的制定會充分考慮約束領導幹部,不敢過分偏離行政方向。另一方面,在信息傳遞發達、輿論監督及時的大環境下也能對地方方案制定和實施形成約束。”
  對於公車改革的精神和方向,專家紛紛予以充分肯定和信心。安森東表示,與八項規定提出後對公款吃喝的大力度整改成效一樣,只要有這個改革的魄力和決心,最後肯定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剩下的只是時間問題。 據新華社
  (原標題:中央層面公車改革交答卷專家指出仍有細節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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